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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平市户口迁移证办理指南及居民须知全解析如下:
一、户口迁移证办理条件
1. 符合国家及地方户口迁移政策的条件; 2. 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居民,应当持有合法的身份证件、户口簿等材料。
二、户口迁移证办理流程
1. 准备材料: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(如有)、离婚证(如有)、出生证明(如有)、死亡证明(如有)、迁移原因证明等。
2. 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:携带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咨询,了解具体办理流程。
3. 派出所审核: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,确认是否符合迁移条件。
4. 办理户口迁移证:审核通过后,派出所将为您办理户口迁移证。
5. 户口迁移: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
三、居民须知
1. 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一定的时间,请您提前做好准备。
2. 办理户口迁移证时,请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、有效。
3. 若迁移原因发生变化,需及时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。
4. 户口迁移证办理过程中,如有疑问,请及时向派出所咨询。
5. 迁入地派出所会对户口迁移证进行审核,确保符合迁入地的户口政策。
6. 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举报 -
居民、职工家属城镇户口申报落户需带材料:
1、落户申请书;
2、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;
3、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;
4、结婚证原件、复印件;
5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;
6、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。
居民、职工家属申报“农转非”落户需带材料:
1、落户申请书;
2、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;
3、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;
4、结婚证原件、复印件;
5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。
办理“农转非”需要的相关手续需带材料:
1、落户申请书;
2、原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;
3、暂住证;
4、由所在乡计生站出具的《流动人口婚育证》;
5、房产证;
6、身份证复印件;
7、用《流动人口婚育证》在街道办事处换取《计生回执单》;
8、迁移地派出所管段民警填写的“入户审批表”;
9、一寸免冠照片4张。
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:
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,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,报政府批准,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,到派出所落户。
征用土地落户:
1、人民政府批文、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;
2、征地协议;
3、安置协议;
4、落户人员花名册,
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,计委下过的计划,由市公安局批准后,到派出所落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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